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其中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小时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